工程验收通常由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涉及的部门包括:
由当地质监站负责。
由当地消防局负责。
由当地环保局负责。
由当地气象局负责。
由当地墙改办负责。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工程验收可能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共同参与。例如,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而分部工程或子分部工程的验收,则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基础及结构分部工程还需要质监站参加。
此外,对于某些特定类型的工程,如大型项目或特殊工程,可能还需要国家纪委相关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部门的参与和协调。
综上所述,工程验收的具体组织和实施部门可能会根据工程的类型、规模和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有所不同,但大体上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下属的相关专业机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