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人员包括以下几类:
根据工会的规模和会员人数,工会委员会由一定数量的委员组成,负责执行工会的各项活动和决策。
负责审查和监督工会的经费使用情况,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包括组织、生产劳动竞赛、女工、生活福利、宣传文体以及下设的群众组织管理人员等,负责工会的各项职能工作。
工会人员确定方式
工会领导人员
工会主席、副主席等通常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也可以由基层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
工会委员名额根据会员人数确定,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25人以下:设主席或组织员1人;
200人以下:设委员3至7人;
201人至1000人:设委员7至15人;
1001人至5000人:设委员15至2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