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通常由法院的 立案庭或 执行局负责处理。
立案庭主要负责对当事人所提出的保全申请进行严格细致的审查并予以立案批准。
立案庭还负责判断申请程序以及各项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所设定的标准与要求。
对于已经立案的诉讼保全案件,由案件的承办人来办理具体的保全措施。
执行局负责执行法院作出的保全裁定,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
建议
诉前保全:建议向法院的立案庭申请,因为立案庭负责审查并批准保全申请。
诉讼保全:建议向案件的承办人申请,并由执行局负责具体执行保全措施。
不同法院的具体操作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在申请保全时先咨询当地法院的工作人员,了解详细的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