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的管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样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
根据案件的性质、繁简程度和影响大小,由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是民事诉讼中常见的管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