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期间的社保缴纳方式如下:
用人单位需要按照上月社会保险缴纳基数继续缴纳单位部分。
休产假的女职工需要将个人部分交给单位,由单位统一缴纳。
产假期间社保费用一般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本人共同承担,按照在职期间比例缴存。
用人单位代收职工个人应缴部分后,统一缴纳至社保机构。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和《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购买社会保险,且产假期间劳动者未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因此用人单位和职工本人都应继续缴存社会保险。
总结:
产假期间的社保缴纳方式是由用人单位继续缴纳单位部分,女职工个人部分交给单位统一缴纳。社保费用按照在职期间比例缴存,由用人单位代收后上交至社保机构。这一规定确保了产假期间社保缴纳的连续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