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期房并办理入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和手续: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房管局开具的房屋产权证明(代替房产证原件使用)。
房屋信息摘要(市房管局开具)。
不动产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次性付款提供)。
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按揭买房者提供)。
还款证明(在贷款银行开具连续六个月还款记录证明)。
《门牌号证明》(建议先在小区物管处开具《入住证明》,再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入住证明》(由小区物业开具)。
《购房按揭合同》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居民户口簿》(购房者本人及其配偶、共同生活居住的直系亲属)。
《居民身份证》(购房者本人及其配偶、共同生活居住的直系亲属)。
《结婚证》(配偶随迁时需要)。
用工合同书或聘用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合法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准迁入证明(由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出具)。
准迁出证明(由原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
入户申请表(填写并提交)。
建议在购房前咨询当地派出所和居委会,了解具体的落户要求和流程,以确保材料齐全并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