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文书编号是用于区分各级法院办理案件的类型和次序的简要标识,通常由中文汉字、阿拉伯数字及括号组成。其基本要素包括收案年度、法院代字、类型代字和案件编号。
收案年度:表示收案的公历自然年,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法院代字:是案件承办法院的简化标识,用中文汉字和阿拉伯数字表示。
类型代字:是案件类型的简称,用中文汉字表示。
案件编号:是收案的次序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例如,一份民事判决书的编号可能是“(2023)京民一终字第000123号”,其中:
“2023”是收案年度;
“京”是受理法院简称;
“民一”是案件类型;
“000123”是案件编号。
建议在实际应用中,查阅相关法院的规定和文档,以获取具体的编号构成和格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