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公私合作模式项目)的立项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政府发起:财政部门向交通、住建、环保等行业主管部门征集潜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行业主管部门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行业专项规划中遴选潜在项目。
社会资本发起:社会资本以项目建议书的方式向财政部门推荐潜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项目建议书应包括项目背景、项目目标、项目范围、项目预算、项目风险等内容,阐述PPP项目设立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提交项目建议书给相关部门进行评审和批准。
项目建议书审核通过后,项目实施机构负责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物有所值评价报告。
财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进行审核,并出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审核意见。
审核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的项目,纳入PPP项目开发目录。
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定社会资本方,并与其成立项目公司,共同承担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责任。
政府部门与社会资本方签订PPP项目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项目进入执行阶段,社会资本方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及运营,政府部门进行监管与绩效考核。
项目结束后,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项目移交,完成项目的收尾工作。
建议:
政府部门和社会资本方应充分沟通协作,确保项目建议书和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质量,以提高项目立项的成功率和项目的可行性。
聘请专业的咨询机构进行项目建议书和实施方案的编制,可以提升项目的专业性和可信度。
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流程进行项目立项,确保项目的合规性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