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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医疗保险怎么办理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08:23:36    

城市医疗保险的办理方法如下:

首次参保登记

携带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社区申请参保。

提供资料包括:未满18周岁的人员需携带《户口薄》和《身份证》(16周岁以下人员未领身份证的可不提供);18周岁以上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人员需携带《户口薄》、《身份证》和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18周岁以上城镇非从业居民需携带《户口薄》、《身份证》(复退军人需提供退伍或转业证件);低保对象需携带《户口薄》、《身份证》和《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续保或转移

参保人员于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持所需材料到社保所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次年的大病医疗保险费。

当年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自达到参保条件之日起90日内持所需材料到社保所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当年的医疗保险费,并按规定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时间至当年的12月31日。

网上办理

部分地区开通了网上办理渠道,可以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的地方网厅提交“医疗保险转移申请”。

服务点办理

参保人也可以至邻近的街道(镇)医保事务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委托他人办理

参保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

准备资料

办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时,需准备的资料包括:户口本、身份证、未成年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复退军人需提供退伍或转业证、低保对象需提供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等。

填写申请表

在社区居委会或医保中心填写《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申请表》,其中各类中小学阶段的在校学生在学校领表。

审核与待遇

提交参保资料和申请表后,工作人员审核,审核通过提交上一级医保中心,审核通过即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建议选择最便捷的途径办理,如网上办理或就近到服务点办理,以确保及时完成参保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