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医保报销流程如下:
门诊报销
1. 参保人员在门诊就诊时,需出示社保卡并刷卡,并告知就诊类别(如门诊慢性病、门特)。
2. 门诊统筹通常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主,实行首诊、转诊制。
3. 报销时,需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疾病诊断证明书、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门诊收费收据、费用明细清单或处方付方等原件。
4. 报销流程包括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审核通过后即可办理。
住院报销
1. 住院时,参保人员需持医疗保险IC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出入院登记手续。
2. 报销时,需提交诊断书、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手册等材料至医院医保科登记审验。
3. 报销比例和起付线根据医院等级不同而有所差异,一级医院起付线100元,报销比例90%,二级医院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75%,三级医院起付线300元,报销比例60%。
异地就医报销
1. 参保人员若需要在异地就医,应先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
2. 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参保人员可先行垫付,就医结束后凭相关票据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3. 部分地区已实现医保联网结算,参保人员可以直接在就医地刷医保卡就医并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4. 异地就医卡通常开通住院刷卡功能,部分地区还开通普通门诊(含药店购药)、门诊特殊慢性病和住院刷卡功能。
注意事项
报销时需确保所有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
报销比例和起付线可能会根据最新的医保政策有所调整,请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
异地就医时,需注意卡的开通情况和时限,必要时向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延长时限。
以上信息基于最新发布的政策,具体报销流程和比例可能会有所变动,请以当地社保局或医保中心提供的最新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