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军人的相关权益由以下几部法律予以保障:
该法对残疾军人的权益予以特别保障,规定国家和社会抚恤优待残疾军人,对残疾军人的生活和医疗依法给予特别保障。因战、因公致残或者致病的残疾军人退出现役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接收安置,并保障其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该法规定,军人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按照国家规定评定残疾等级,发给残疾军人证,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优待和残疾抚恤金。因工作需要继续服现役的残疾军人,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发给残疾抚恤金。
该条例详细规定了残疾军人的抚恤和优待措施,包括残疾军人按照残疾等级享受残疾抚恤金,抚恤金标准应当参照全国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依靠残疾抚恤金生活仍有困难的残疾军人,可以增发残疾抚恤金或者采取其他方式予以补助,保障其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以及民航班机,享受减收正常票价50%的优待。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
虽然这部法律主要针对残疾人,但也包含了对残疾军人的一些保障内容,如对残疾军人的医疗和生活保障等。
综上所述,残疾军人的权益保障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明确规定了残疾军人的抚恤、优待、医疗和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内容,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和社会地位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