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的计算方法主要分为两种: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
从价计征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 应税销售额 × 比例税率
销售额审核:包括纳税人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增值税销项税额。
从量计征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 = 应税销售数量 × 定额税率
资源税纳税期限
资源税可以按月或按季缴纳。
月度或季度结束后15日内,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资源税。
资源税征收对象
资源税的征收对象包括在中国境内开采的矿产品和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
资源税的特殊规定
对于纳税人销售的是原矿但征税对象确定为精矿,或者相反的情况,需要将销售额或销售数量换算成相应的计税基础。
资源税的计算应基于《税目税率表》中规定的税率,具体计征方式由地方政府决定。
资源税的计算实例
假设原煤的销售额为100万元,适用税率为5%,则从价计征的应纳税额为:100万元 × 5% = 5万元。
假设洗选煤的销售数量为1000吨,适用税率为100元/吨,则从量计征的应纳税额为:1000吨 × 100元/吨 = 100,000元。
资源税申报缴纳
纳税人应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资源税。
纳税人销售或自用应税产品时,需要根据实际销售或自用数量计算应纳税额。
资源税核算
企业缴纳的资源税应通过“应缴税金——应缴资源税”科目进行核算。
以上是资源税的基本计算方法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