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公积金的交纳流程如下:
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需要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申请表》、身份证、居住证明、社保证明、银行结算账户、个人缴存托管委托收付款协议书、个人信用报告。个体工商户还需提供营业执照。
单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职工身份证、劳动合同、录用通知书、银行开户许可证。
申请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材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填写《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若采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还需签订《住房公积金同城特约委托收款合同》和《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业务委托付款授权书》,并加盖公章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
公积金中心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单位开户业务完成,公积金中心将打印《新增职工清册》、《住房公积金登记证》、《住房公积金存折》交申请单位。其中,《住房公积金存折》由单位领取并交职工个人保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连同单位为职工缴存部分,由单位统一转到指定的银行专户内,由管理中心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为职工办理本月住房公积金的缴存。
金华市个人公积金缴存可以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线上办理,具体流程可参考相关官方网站或平台指引。
金华公积金缴存比例为5%-12%,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24924元,不低于1800元。月缴存额度为180元≤额度≤5982元。
建议: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如果选择线上办理,可以提前了解相关平台的使用指南,确保操作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