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办理离婚手续,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证件和材料。以下是详细的手续清单:
协议离婚手续
双方必须亲自本人去民政局办理,同时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由民政局工作人员核实身份证信息。
无法出具户口簿的,可以使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集体户口的,提交本人户口卡原件及加盖保管部门印章的首页复印件。
一本结婚证遗失的,可以持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两本结婚证都遗失的,可以持查询时间在半年以内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办理离婚登记。
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诉讼离婚手续
原告或被告需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原告或被告需携带有效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原告或被告需携带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
双方需提交已经协商一致的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
原告需提交诉状,内容包括请求离婚、小孩的抚养问题、财产依法分割等,并详细写明事实与理由。
提交诉讼材料后,等待法院审核通知开庭。
注意事项
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所有提交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特别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信息应与身份证和户口本一致。
在办理离婚手续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确保所有手续和协议符合法律规定,保护自身权益。
通过以上步骤和准备相应的材料,可以顺利完成天津的离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