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拖欠工资的时间界限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规定。具体来说:
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后的30天内结算工资。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即构成拖欠工资。
如果公司拖欠工资超过一个月,劳动者可以要求赔偿。
上海地区信用卡逾期的时限通常为逾期一至三天,但银行有权在逾期三个月以上时提起诉讼。
水、电、煤气等公用事业的逾期费用支付,通常在逾期10-15天后会停供,但具体停供时间会根据公用事业公司的规定和政策有所不同。
综上所述,上海地区拖欠工资的时间界限主要是超过30天,而公用事业费的停供时间则根据具体公司的规定会有所不同。建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及时支付工资和费用,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