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提供的信息,以下是有关军人结婚年龄的规定:
男性军人不得早于22周岁,女性军人不得早于20周岁。
鼓励晚婚,男性军人25岁以上,女性军人23岁以上初婚的视为晚婚。
现役军人结婚前需要打一份结婚报告,基层部队可能要求提前半年打恋爱报告。
内地居民结婚应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军人在恋爱和婚姻期间要遵守法律道德规定,不能未婚同居或发生婚外性关系。
对于特殊情况如孤儿、因公致残的军人,可以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但需经过军(独立师)以上政治机关审查批准。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时间和政策更新而变化,具体情况建议咨询当地军事机关或法律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