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接到报案后,应当在 7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具体规定如下:
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公安机关应当在7日以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如果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则应当立案;如果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30日。若案件特别重大或特别复杂,经地(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60日。
如果涉嫌犯罪线索需要查证,则立案审查期限不超过7日。
无论是否立案,公安机关都应当将决定通知控告人。如果控告人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综上所述,派出所应在接到报案后7日以内决定是否立案,并在决定不予立案时通知控告人。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经过相应的审批程序,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