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发现自己的党组织关系丢失,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及时向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或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委组织部门报告丢失情况。
党组织会对丢失的介绍信或证明信进行审查,确认是本人不慎丢失后,可以补转并通知接收单位。
需要提供党员档案材料,如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等,以补办党组织关系。
在转移党组织关系之前,确保与新单位沟通好可以接收,然后开具介绍信。
接转单位在接转时要对介绍信进行认真审查核对。
对丢失介绍信或证明信的党员,党组织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可能给予党纪处分。
可以到上一级党组织查询组织关系是否成功转移。
如有欠缴党费,应补缴。
如果党员档案资料遗失,需按照补办入党志愿书的要求补办。
对于因各种原因停止党籍或除名的党员,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恢复党籍;原则上不能恢复党籍的,符合条件的可以重新入党。
请尽快联系并及时处理,避免影响您的党员身份和政审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