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传销活动通常涉及以下几种形式:
通过发展下线会员来获取收益,上线会员从下线会员交纳的费用中提取收益。
利用网络平台销售商品,通过发展会员和引导消费来计酬。
通过设立代理店或经销商,要求购买商品以取得加入资格,形成上下线关系。
从事无店铺销售,通过下线会员的销售业绩来提取报酬。
利用网络平台销售难以确定市场价格的艺术品或收藏品,通过招募会员循环售卖。
近年来,北京市工商局和公安局对传销活动进行了多次打击,查处了多起传销案件,并取缔了多个传销窝点。这些行动有效地遏制了传销活动的蔓延,保护了公众的利益不受侵害。